...间房并且户口也在内立基人是前公公。现在动迁了我是否享受动迁安置...
在面临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只要房产证上登记了你的姓名,作为共有产权人之一,你依法享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和儿子确实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虽然您已经离婚,但由于房产无法进行实际分割,您们的户籍仍登记在该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和儿子的户口与前夫是分开独立的两本户口本,这在法律上对您们更为有利。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并非简单地按照户口人数来划分。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会涉及新房的重新分配。如果你们只是暂时借住在外公的房子里,而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你外公,那么所有的拆迁补偿款和新安置房都应当归属你外公所有。至于你们能否继续入住新房,这完全取决于你外公的个人意愿。不过,具体执行细则还是要以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为准。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有权享受相应权益:
一、户籍资格认定
1. 当事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关系需保持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 户籍性质需符合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如农业户口等);
二、权益保障范围
1. 依法享有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利;
2. 有权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项福利待遇(含征地拆迁补偿等);
三、办理程序
当事人办理相关权益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问题,确实存在安置面积指标,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产权归属。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房屋产权应归属于您已故的前公公,因此在继承方面您本人并不享有份额。不过考虑到您与孙子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在补偿协商时还是存在一定的争取空间。
即便需要您自行承担安置房的购房费用,这个指标仍然值得争取。因为安置房价格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存在显著优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您和孩子作为被拆迁人员,即使目前在外居住,仍然享有相应的安置权益。
建议您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置指标的保留与使用
2. 购房费用的分担方案
3. 孙子作为共同居住人的补偿权益
4. 产权归属的明确界定
这些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协商来达成最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