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

根据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已故父母的房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建或重建。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才能享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通过继承房屋,子女可以同时获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但需注意的是,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而言,在继承父母宅基地使用权时,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即父母已经过世后...

在农村地区翻建老宅基上的房屋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完成审批流程。具体翻建条件包括:

1. 规划合规性:需符合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房屋必须在规划许可的建设范围内,否则可能面临违建处罚。

2. 房屋安全评估:原有住房需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法通过修缮保证安全,方可申请重建。

3. 审批程序:必须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申请,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动工。

4. 建设标准:新建房屋需符合当地规定的建筑高度、面积等标准,通常不得超过三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定上限。

5. 产权要求:申请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对宅基地拥有合法使用权。

建议在动工前,先到村委会和乡镇建设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政策,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建设受阻。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当父母去世后,其子女若已转为城镇户口或非本村集体成员,则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2. 地上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但继承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要求

- 房屋必须保持基本居住功能

3. 关于房屋修缮的限制:

- 继承人不得对继承房屋进行翻建、扩建

- 仅允许进行必要维护以保障房屋安全

- 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4. "地随房走"原则的适用:

- 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存续期间

- 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自动终止

- 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人不得通过修缮变相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建议有相关需求的继承人提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和村委会,了解具体政策执行细则,避免因不当修缮行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