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宜佳便利店工作、没签合同、想辞工马上就走、老板不批怎么办_百...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可以主张以下权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未支付的加班工资、拖欠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1.可随时提出离职且无需用人单位批准;2.有权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3.可依法要求经济补偿。如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疑问,现作如下说明:

第一,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由于您未能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扣除相应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关于长途电话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实际产生的通话费用进行扣除,不得超额扣款。建议您核对通话记录与扣费金额是否相符。

第三,关于旷工扣款问题,需要明确的是:400元扣款是否包含2天旷工工资在内?还是说在扣除2天工资之外另行扣除400元?这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资标准以及长途电话费用等具体情况来计算确认。建议您提供更详细的工资构成信息以便准确判断。

作为一名在美宜佳便利店工作的员工,我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入职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立即离职却遭到了老板的拒绝。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劳动者享有特殊的权益保障。

首先,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我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而且不需要获得雇主的批准。其次,我还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与雇主协商不成,我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都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提交书面辞职通知时,可通过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重点记录工作交接及薪资结算的相关对话;

2. 3日期满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均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3. 若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可携带相关证据(如录音、考勤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录音证据需保证真实性,建议在沟通过程中明确提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薪资标准等关键信息。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后,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可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