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指定银行卡不发工资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以员工无法提供指定银行卡为由拒付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即构成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如遇此类情况,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未办理指定银行卡为由拒发工资。若企业已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工资发放制度并告知员工,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工资卡,建议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采取以下方案:首月工资可协商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应尽快完成工资卡办理手续,并及时将银行卡信息提交至人事部门备案,确保后续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正常发放。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方式上享有一定自主权。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委托银行代发。因此,以"无法办理银行卡"为由拒发工资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定。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若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

1. 对于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的情形,已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工资拖欠

2. 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3. 通过仲裁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赔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设置不合理的工资支付条件(如强制要求办理指定银行卡)的行为,同样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