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户口迁移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或迁回原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撤销户口迁移手续

1.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开具未落户证明(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持未落户证明向原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恢复原户籍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材料(户口迁移申请书)

2. 户籍证明材料(需提供迁移人完整户籍信息)

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要求

3.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