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但是交了社保如何离职
即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仍可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在提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的书面仲裁申请、附有详细说明的证据目录及佐证材料(均需准备双份),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作为佐证的材料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同事证言、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往来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各类证据。
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两个月为限)及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立案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 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各两份
-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
(注:原文在此处中断,后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
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已经为您缴纳了社保,就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仍然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
具体来说:
1. 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2. 试用期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知
3. 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提醒: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建议您:
- 保存好相关工作证据
- 离职前与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
- 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咨询
这种情形下,建议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离职手续,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1. 协商解除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办理离职手续,无需受三十日提前通知期的约束。
2. 单方解除
若协商未果或用人单位不予配合,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该通知送达用人单位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无需获得用人单位批准。
3. 特殊情形解除
如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
(注:原文因内容不完整,第三条建议补充完整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