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直空着的老房子,会不会被收回?
3.因搬迁或撤销等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例如,农户迁居他处并取得新的宅基地后,原宅基地可能面临收回。4.长期闲置未加利用的宅基地将面临收回处理。5.宅基地上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且未进行重建的,该宅基地将被收回。6.房屋被拆除后超过两年未新建住宅的,相关宅基地将被收回。7.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若无合法继承人继续使用该房屋的
一、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规定
对于闲置超过两年或因房屋损毁未重建的宅基地,经宅基地所在地村集体向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后,可依法收回使用权。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已纳入拆迁规划的区域,为杜绝突击建房套取补偿款的行为,政策上明确禁止新建房屋。通常情况下,一个地区一旦被纳入规划范围,即全面禁止新建房屋。
二、相关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符合收购条件的房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老旧住宅:
- 业主手中闲置且难以快速变现的老旧房产,可与政府协商折价出售
- 这些房产通常会被政府改造为保障性住房
- 特别是一些位于市中心的老旧住宅,政府会以合理价格收购
- 原业主可用获得的购房款在郊区购置新房
2. 特殊情况的房产:
- 因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
- 危旧房屋改造项目涉及的房产
- 符合城市更新条件的住宅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严重违法问题或不符合收购标准的房产通常不在收购范围内。至于开发商滞销的新建商品房,目前并不属于常规收购对象。
关于农村闲置老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1. 对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情况:
- 若房屋属于合法继承所得
- 继承人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
- 同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 上述权益均不会因房屋闲置而被收回
2. 对于已转为非农户籍的情况:
- 宅基地使用权可能会因长期闲置而被收回
- 但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受到保护
- 只要房屋结构保持完好未被拆除
- 房屋所有权就不会被强制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出现年久失修成为危房,或被人为拆除等特殊情况,则可能面临被收回的风险。建议房屋所有人定期对老宅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9类房屋可能面临回收的情况:
1. 无主房屋:既找不到房主,也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房产;
2. 危房闲置:房屋结构已损坏,且连续两年无人修缮的;
3. 城市落户者遗留危房: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其农村危房长期无人管理;
4. 非集体成员继承房: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获得的农村房产;
5. 超标建房:农村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超出部分可能被拆除;
6. 一户多宅:违反"一户一宅"政策的多余住宅;
7. 违规用地:在非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8. 城镇居民违规购房:城镇户籍居民购买的农村房产;
9. 其他违规建筑:包括占用耕地、违反规划等情况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法律视角解读: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即便房屋长期空置,也不构成强制拆除的法定事由。若遭遇非法强拆,权利人可依法主张侵权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农村闲置房屋必须拆除,即便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而成为危房,其产权仍归所有权人所有,权利人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但需注意的是,当房屋被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后,可能面临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此时权利人需依法履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