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限高令会解除吗

企业破产后,针对其高管人员的消费限制措施将依法予以撤销。依据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当企业法人未能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清偿义务时,司法机关有权对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高消费行为限制。待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完成全部清算工作后,该企业法人资格即告终止,此时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此前作出的消费限制令。

在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法院将持续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一是被执行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二是获得申请执行人的明确同意。在此类特殊情况下,法院可酌情解除相关消费限制令。该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防止被执行人财产不当减损。值得注意的是,诸如购置房产、租赁高端办公场所等消费行为,实际上可能带来资产增值效应,反而有助于促进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

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非自动失效,必须由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义务后,主动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这项被称为"限高令"的司法措施,是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的一种信用惩戒手段。当被执行人未能在法院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具体而言,被采取限高措施的个人将面临多项消费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等高等级交通工具。

法院在作出解除限高令的决定后,会及时向相关协助执行部门发出通知,同时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解除信息。具体解除途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获得申请执行人认可:被执行人需取得申请执行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并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解除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确认。

2. 提交解除申请:被执行人可自行撰写解除限高令申请书,连同申请执行人出具的同意文书一并提交至承办法官处。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3. 提供有效担保:若被执行人虽未完全履行义务,但能够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在获得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新的履行期限来解除限高令。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若需解除限高令,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实现:

1. 担保解除方式

在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若能向法院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依法解除相关消费限制令。

2. 执行人协商解除

当原申请执行人出具书面同意文件,明确表示同意解除限制措施时,人民法院可依据该同意文书依法撤销相关限制令。

3. 义务履行解除

被执行人如已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全部给付义务,可凭相关履行证明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注:以上解除程序均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方可生效。具体操作应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