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了,农田地会收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具体而言,若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并落户,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自主选择权,既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若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还发包方。

当户籍从农村迁出后,个人将自动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意味着其原本享有的各项集体权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也将随之终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在户籍迁移前已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该权利仍在有效期内,则可在权利存续期间继续行使使用权。但必须明确的是,这种使用权仅限于权利人本人,不具有可继承性,权利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终止。

承包地处置方式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1. 主动放弃承包权的情况:

当承包户自愿提出放弃承包地,在履行相关手续并得到村集体批准后,其原先承包的耕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并进行重新分配。

2. 户籍迁移至设区市的情况:

- 承包期内:农户转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后,原则上可以保留承包地,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包括转让、互换、出租或入股等)

- 承包期满:村集体依法享有收回耕地的权利

注:以上处理方式均与户籍迁移情况直接相关。

农村户口迁移后土地权益问题解析

当农村居民将户口迁出原籍后,其土地权益将面临以下变化:

一、土地所有权归属原则

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为管理。个人不得擅自处置集体土地资源。

二、户口迁移后的土地处理

1. 完全迁出农村户口的情况:

- 原承包地原则上应由村集体收回

- 宅基地使用权可能面临调整

2. 特殊情况处理:

若迁出后仍保留农业户口性质(如迁往其他农村地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与原村集体协商保留部分土地权益,但需获得集体组织同意。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口为基础,迁出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建议在户口迁移前与村集体充分沟通,了解具体政策

3.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政策差异,需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特别提醒: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部分地区已试点开展土地承包权与户口脱钩的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