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没有房子户口怎么迁出来

婚姻关系解除后的户籍处理方案

在婚姻关系终止后,无房产的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户籍处理方式:

一、户籍迁移方案

1. 可选择将户籍迁回父母户籍所在地

2. 保留原户籍地不变,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二、分户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原户口簿

- 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 离婚证明文件

2. 经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可单独设立新户

三、注意事项

1. 分户后新办理的户口簿将仅显示申请人个人信息

2. 户籍迁移或分户均不影响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注: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从法律角度分析,离婚后无房产的女方在户籍处理上主要有两种选择:一是将户籍迁回娘家,但需征得娘家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二是选择在原户籍地申请分户,重新办理仅包含女方姓名的户口簿。若其中一方拒不配合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机关多次劝解无效后,可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同时在户籍档案中明确记载分户的具体日期。

在北京地区,当婚姻关系解除后,若当事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均无北京市内合法房产,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书面落户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证明;3.离婚人士需出具离婚证明文件,包括民政部门核发的离婚证、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判决书、调解文书等。

离婚后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需要办理分户手续。根据现行户籍管理规定,无房产的一方(通常是女方)可选择以下落户方式:

1. 原籍迁回:可申请将户口迁回父母户籍所在地

2. 集体落户:可凭迁移证落户至社区集体户口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户口迁移手续

1. 首先需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 持户口迁移证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

二、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需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3. 集体户口需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或居住条件

温馨提示:建议提前规划好落户地点,避免因户籍问题影响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