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无房户口挂哪里
对于沪籍居民而言,若名下无自有房产,其户籍挂靠问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选择落户于政府设立的公共集体户,二是申请挂靠在现居住地所属社区的公共户。根据现行户籍管理规定,每位居民的户籍必须明确登记在具体地址上。在缺乏个人产权住房的情况下,公共户籍体系为居民提供了合法合规的落户途径。
在上海无自有房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落户手续:
1. 自有房产落户
若申请人在上海拥有房产,只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即可办理落户。
2. 亲属房产落户
如直系亲属在上海拥有房产,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亲属房产的有效产权证明
- 产权人签署的同意入户书面意见
3. 单位集体户口落户
对于无自有房产但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口的申请人,需准备:
- 单位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具体落户政策可能随上海市相关规定调整而变化,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根据我国现行户籍管理规定,上海市无房户籍人员可通过就业途径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此类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所谓"无房户"是指职工及其配偶从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包括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也未通过政府或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解决住房问题的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公民迁出原户籍管辖区域时,应当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