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一直在娘家算空挂户吗
根据相关法规,外嫁女性婚后未迁出户口或仍在原村集体生活的,仍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属于空挂户范畴。空挂户主要指因商品房开发搬迁新居后,户口仍滞留在原住址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空挂户在娘家村遇到拆迁时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对于实际居住的居民,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将依法获得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补偿,包括临时安置费用等。
户口留在娘家不一定属于空挂户。根据相关规定,外嫁女性如果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依法主张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款。若存在资格争议,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所谓"空挂户口",特指仅将户籍登记在某地址,但实际并不在该地居住生活的情况。常见情形包括:商品房开发后居民搬迁新居却未迁移户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未落实工作单位期间,将户口暂时保留在原籍或学校集体户等。这些情况都属于典型的空挂户口现象。
户口保留在娘家不属于空挂户范畴。办理落户手续需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2、户籍迁移凭证: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出证明;3、居住登记凭证:部分地区要求申请人持有当地居住证方可办理落户;4、在职或就学证明: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教育机构开具的学籍证明等;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以证明在当地有稳定就业。
经审理查明,尽管曾某与陈某于2012年3月将户籍迁入被告D村民小组,但实际情况显示,二人在县城购置了房产并长期居住于此。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经商所得,而非依赖农业生产收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属于典型的"空挂户"情形,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未能形成稳定且持续的生产生活联系。因此,本院认定原告不具备被告D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根据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女儿出嫁后若户口仍保留在娘家,其土地权益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宅基地申请限制:若父母(娘家)已拥有宅基地并建有房屋,则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这是基于"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
2. 土地承包权问题:独生女能否享有土地划分权益,取决于父母家庭是否拥有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享有的。
3. 房屋重建权利:若父母家的老宅仍在,女儿可以以现有宅基地为基础申请房屋重建。但需符合当地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且重建需获得家庭共有人的同意。
4. 权益保障:女儿作为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享有相应权益,但具体权益实现方式需遵循当地政策和家庭协商结果。
建议具体事项咨询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