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高的人能不能自己解除限高?
限高令通常不会自行终止。在限制消费期间,若被执行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措施,或者获得申请执行人的书面认可,人民法院有权撤销相关消费限制。当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解除限高令的通知或公告。
与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相比,限高令具有以下不同之处:
解除限高令并非自动生效,需在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后,经法院审查批准方可撤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需确认已足额完成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清偿债务等;其次需向执行法院递交解除申请及相关履行凭证,如缴款收据等证明材料;法院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会作出解除决定。但需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
被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的被执行人,其解除程序并非自动生效。法院在发布限制消费令时通常会注明具体期限,但在以下特殊情形下,可提前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1. 被执行人在限制期间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
2. 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解除限制;
3. 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简而言之,被采取消费限制措施的当事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方能申请解除相关限制。
关于限制高消费令的解除条件,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解除时效性:限制高消费令不会自动失效,其解除不以时间为标准,而是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满足特定条件。
2. 解除前提:只有当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相应的限制消费令才能予以取消。
3. 申请解除条件:在被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 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措施
-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获得其书面同意解除
- 已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4. 程序要求:无论符合哪种解除情形,都需要被执行人主动向作出限制消费令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解除。
5. 法律后果:在限制消费令解除前,被执行人仍需严格遵守各项消费限制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责任。
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的高消费限制措施不会在两年期满后自动撤销。这项司法措施是针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消费,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时,法院才会解除消费限制令:1.义务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提供有效担保:被执行人提供确实可靠的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3.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撤销限制措施;4.执行程序终结:案件执行程序依法终结。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即便限制期限届满,法院仍可依职权决定是否延长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