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大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个人购买车辆后,若将车辆挂靠在汽车运输公司或出租车公司名下,但本人并不实际驾驶,而是雇佣驾驶员从事营运活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单位安排从事有偿劳动。需要注意的是,此时车辆所有者个人与挂靠单位之间并不形成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当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时,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此种挂靠经营模式下,虽然车辆所有权属于个人,但实际用工主体仍为挂靠单位,故驾驶员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车主个人与单位之间仅为挂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