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公司不签合同合法吗
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一年见习期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做法存在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需要特别注意:实习期通常指在校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见习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入职员工的考察期。但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建立实际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建议毕业生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签合同。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实习期制度仅适用于在校学生群体。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或支付最低工资的法定义务,刻意与已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的非在校人员签订实习协议,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其协议本身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求职者已完成学业并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以实习名义用工的做法已构成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这一规定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试图规避劳动关系的做法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实习期安排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实习协议要求
用人单位与在校实习生应当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习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法律依据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勤工俭学活动
- 此类情况不构成正式就业关系
- 可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实习期限
常规实习期通常约定为:
- 基准时长:30至60个工作日
- 实际期限可根据以下因素调整:
* 实习生个人学习计划
* 用人单位实际需求
* 双方协商结果
4. 特别说明
实习期间若发生劳动纠纷,可依据实习协议条款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建议实习生在签约前仔细审阅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