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没签合同,不去了要赔偿吗
三方协议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初步约定,并不具备保障劳动者薪资福利的法律效力。该协议通常在毕业生正式入职、用人单位完成接收程序后自然终止其效力。因此,即便签署了三方协议,劳动者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在内的违约责任。这一条款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就业过程中,若已签署三方协议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当三方协议或后续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方需按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如认为违约金金额过高,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若协商未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2. 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 其他能证明签约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
(注:以上内容已根据最新劳动法规要求进行表述,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法律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