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不去了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签署三方协议后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确实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合同各方均需严格履行约定条款,若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进一步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赔偿金额通常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