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户口上的人还是居住的人

补偿款项将直接发放至户籍登记的个人账户,或用于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地面附着物及农作物补偿归属权明确为户籍登记中的房产所有人或实际经营者,包括自建房屋业主及农作物种植者。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新增户籍人口(如新生儿、因婚姻关系迁入人员等)一般享有补偿分配资格。

拆迁补偿政策主要针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偿资格与村民户籍直接挂钩。由于土地归集体所有,因此补偿范围不包括土地价值,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评估,并向房屋产权人支付相应补偿款。

对于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可享受宅基地分配权益。分配标准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依据,但每户仅限分配一处宅基地。具体补偿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 房屋补偿款: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经济损失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并非简单地依据户籍或家庭成员数量来确定,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主要形式:

一种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整体补偿方案,这种补偿方式主要依据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等不动产指标进行计算。在这种模式下,不论该户家庭成员数量多少,都将作为一个整体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另一种则是将家庭成员数量作为补偿计算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并非唯一标准。这种补偿方式通常会结合房屋面积、家庭人口数、土地性质等多种要素进行综合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地区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补偿方案往往是经过专业评估后,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