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干3月活没干完工头跑了,甲方不给钱我们怎么...
遭遇包工头拖欠工资的应对策略:
1. 证据保全
- 妥善保存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条等)
- 详细记录实际工作天数及应得工资金额
- 收集与包工头的往来通讯记录(短信、微信等)
2. 依法维权途径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
- 建筑施工企业负有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
- 严禁将工资款项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包工头或个人
- 若企业违规操作导致欠薪,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维权建议:
①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② 申请劳动仲裁
③ 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薪
(注意:所有维权行为都需以确凿证据为基础)
针对此类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
2.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外,还可主张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额外经济补偿
(注:维权时请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针对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投诉渠道
劳动者可立即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投诉。建议直接向具备合法资质的工程发包方提出诉求,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协调,促使发包方督促包工头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2. 法律依据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不具备用人单位资质的承包方存在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时,作为发包方的用人单位需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其后可依法向承包方追偿。这一规定体现了"谁发包,谁负责"的用工责任原则。
3. 维权建议
(1) 注意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
(2) 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诉,避免过激行为
(3) 可同时向当地工会组织寻求法律援助
该条款的设置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建筑行业的用工秩序,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