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包工头,去年工程干了一半,公司负责人,今年来了不让我们干了...

老哥,听我一句劝。咱们这些在工地上摸爬滚打的人,最明白什么叫"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公司要换人干,那是他们没眼光。眼下最要紧的,是把去年那半拉子工程的工钱结清。这可是弟兄们半年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该要的赔偿也得算清楚,咱们干活的人不能白吃亏。

根据现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劳动报酬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通过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中间人或组织进行代发。若您所在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未取得合法承包资质,且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您有权向具备承包资质的上级单位主张工资债权。在司法救济途径上,您可以选择将实际用工方与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进行维权。在本案具体情形中,建议您收集相关用工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或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方已经完成了部分工程内容,但今年发包方突然单方面终止了合作。针对这种情况,施工方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工程款追讨程序

施工方可采取书面催告方式,包括:

- 自行向发包方发送正式催款函件

- 委托专业律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函

要求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建议15-30个工作日)结清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项

2. 争议解决途径

若发包方在催告期限内仍未支付款项,施工方有权选择以下法律救济方式:

(1) 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2)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 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需有仲裁协议)

(4)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施工方注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证据材料:

- 书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 工程进度确认单

- 已完工部分的验收资料

- 往来函件及沟通记录

- 其他能够证明施工事实的相关证据

(注:具体维权方案需根据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