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签了合同被辞退
暑期工在仅工作两天后被辞退,其索赔权利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若双方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并明确约定解约赔偿事项,则应按照协议条款执行。但需注意的是,大多数暑期用工属于劳务关系而非标准劳动关系。在缺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若员工无过错而遭餐厅单方面解约,可能涉及违约行为。不过考虑到实际工作时间较短,主张赔偿存在一定难度。但员工仍有权要求餐厅支付两天的劳动报酬。若遇餐厅拒不支付的情况,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争议。
暑期兼职遭遇解雇的维权途径如下:
1. 维权第一步:劳动者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救济途径: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注:此处应为第三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原引述条款有误)
建议维权时注意:
- 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证据
- 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
- 可向当地工会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暑期工被解雇可获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若双方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此项补偿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说明:1. 将"暑假工签合同"改为更规范的"暑期工"表述;2. 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更通俗易懂的表述;3. 调整了语序使逻辑更清晰;4. 补充了不足六个月情况的补偿标准;5. 最后特别强调了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