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应支付其工资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用人单位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遭受工资损失等权益损害,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或双方协商确定的薪酬标准,准确核算应发工资数额。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须依法在结算时一次性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扣减。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即便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未满半月即离职,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其实际出勤天数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离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其应得工资。但需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因劳动者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依法向劳动者主张相应的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这一权利主张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说明:改写后的文本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表述方式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法律时效等补充信息,使内容更加完整和专业。同时避免了直接复制原文,采用了不同的句式结构和表达方式。)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企业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权益。具体而言,在自动离职的情况下,工资结算需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支付相应报酬。这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应得收入,不得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克扣或拖欠。

其次,针对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一年的仲裁时效。劳动者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注意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