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人在农村住,改了农转非,房子又垮了,这种情况下还能危房改造吗?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镇拥有唯一住房且长期居住,持有合法产权证明;2.房屋已纳入本市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档案;3.符合下列任一困难类型: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注: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不在此列。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后,即便将户口迁往城镇,村集体通常也不会收回承包地。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管理政策与承包地有所不同,目前国家正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
您提到的情况属于"农转非",这通常发生在土地确权之前。按照现行法规,户口迁出本村的居民不再享有村民待遇,也就失去了继续使用宅基地的资格。具体到房屋倒塌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村委会有权依法收回闲置的宅基地。
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具体的宅基地管理政策,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村委会,以获取更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处理方案。
农转非后农村危房改造受限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直接挂钩,转为城镇户口后即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等改造行为。
2. 房屋处置规定
对于已转为城镇户口的原村民,若选择不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该房屋在自然损毁至无法居住状态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此期间,房屋只能维持现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或重建。
这一政策旨在保护农村集体土地资源,防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农村宅基地资源。
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仍享有继承父母农村房产的权利。在继承程序上,法律明确规定: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优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无遗嘱,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办理。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首先适用法定继承;若存在有效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 《继承法》第十条对法定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时,方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农转非"子女可以继承农村房产,但根据农村宅基地相关管理规定,继承人若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对房屋的处分权会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