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8000发5000到卡上剩下的发现金是逃税吗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薪酬并不必然构成逃税行为。逃税在法律上特指纳税人通过欺诈性手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纳税申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拒不申报,以此规避应缴税款,且逃税金额需达到应纳税额10%以上的严重程度。仅凭现金支付这一单一因素,无法直接认定存在逃税行为。我国《刑法》第201条明确规定,构成逃税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件:纳税人实施了欺骗、隐瞒等违法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偷漏税行为,关键在于核实其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当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且金额超过个税起征点时,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构成偷漏税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财务操作具有隐蔽性,可能存在已代缴个税但未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的情况。

如要举报此类行为,举报人需提供确凿证据。税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依法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目前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均设有专门的举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地税务局官网举报平台等公开举报方式。建议举报前先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当地具体举报电话及流程。

一、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是否构成逃税行为?

1. 现金发放本身不构成逃税

企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工资报酬,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逃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逃税行为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主观上存在欺骗或隐瞒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虚假申报或不申报的行为

(3)逃避缴纳税款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即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因此,仅凭现金发放这一单一行为,不能直接认定企业存在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