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发现金是逃税吗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薪酬并不必然构成逃税行为。逃税在法律上特指纳税人通过欺诈性手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纳税申报时弄虚作假或拒不申报,以此规避应缴税款,且逃税金额需达到应纳税额10%以上的严重程度。仅凭现金支付这一单一事实,尚不足以认定存在逃税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构成逃税罪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纳税人实施了欺骗性手段或隐瞒行为,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本身并不构成偷税漏税行为,但需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 当用人单位在员工薪资超过个税起征点后,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偷税漏税。劳动者若掌握相关证据,可向税务机关进行实名举报。

2. 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行为时,若通过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款,且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但不足十万元的,将构成偷税漏税行为。

(注:原文最后部分表述不完整,建议补充完整相关信息)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并不等同于偷税漏税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逃税行为主要是指企业通过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故意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当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时,才会被认定为逃税行为。

关于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当涉案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时,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而言:

1. 是否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主观故意

2. 涉案金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3. 是否采取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

4. 是否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最终的司法认定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