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发工资一部分打银行卡,一部分发现金?

公司可能是在帮员工规避个税。如果工资全额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税务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很容易就能掌握员工的真实收入。一旦月薪超过5000元的起征点,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采用部分现金发放的方式,税务部门通常较难追踪到这部分收入。

企业为员工合理避税通常会采取一些合规操作。具体来说,工资发放会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通过银行转账,这部分会按规定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部分则以现金形式发放,通常以报销款或其他服务费用的名义支付,这部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采用现金发放工资的做法本身并不构成偷税漏税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若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从法律角度分析,工资部分银行转账、部分现金发放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偷税漏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若企业存在主观故意,通过虚报、少报员工实际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则属于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严厉查处和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