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地干了一个月,由于不按时发工资,不想干了,老板不肯结算...

建议您前往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该部门专门负责处理企业拖欠工资等劳动纠纷问题。工作人员会依法介入调查,协助您追讨应得的劳动报酬。您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建筑工地上班想辞职但老板不同意还拖欠工资,你可以这样处理:

1. 核查用工协议

先查看你和老板之间是否签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重点确认工作时间、薪资标准等关键条款。若有正式约定,这些都将成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

2. 进行协商沟通

心平气和地找老板谈一次,诚恳说明离职原因,同时询问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建议准备一份书面申请,注明离职日期和工资结算要求。

当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投诉举报渠道:

- 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 直接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现场举报

2. 维权措施:

- 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 处理程序: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建议劳动者在维权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可以在当月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但若拖延至第三个月发放则构成违法行为。

当出现工资拖欠情况时,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机构经调查核实后,将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除需补发工资外,还需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严禁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这一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应得薪资时,员工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员工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这种方式操作简便,但需注意各地区执法力度可能存在差异。

2. 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维权时注意:

- 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

- 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

- 可同时主张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说明:改写后的内容保持了原文的法律要点,但调整了表述方式,增加了维权建议,使信息更全面。同时避免了直接复制原文句式,采用更规范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