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从总承包方结算了所以工程款不给工人发工资拿钱跑了,怎么办?
当工程项目出现结算纠纷时,若发包方或总承包单位未能与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款结算,进而导致施工承包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发生,发包方或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先行垫付责任。但需注意的是,垫付金额不得超过未结算工程款项的总额。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若实际施工的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或合法经营资格,则发包方或总承包单位...
1、劳动者可前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办理立案手续时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与争议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两份证据目录清单;用人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北京市辖区内的申请可免于提交此项材料)。
2、材料递交后,仲裁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查。立案成功后,仲裁程序将进入举证阶段,双方当事人将分别获得法定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
当企业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针对用人单位拖欠薪资问题,劳动者可采取两种维权方式:
1.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优势:操作简便,程序快捷
不足: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情况
2.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特点:具有法律强制力,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仲裁途径
注意事项:维权时应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注意法定时效期限。
当包工头携款潜逃时,工人有权向甲方追讨工资。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为工程项目付出的劳动,其应得报酬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包工头卷款跑路属于用工单位在人员管理上的失职,至于后续如何向包工头追偿,这是用工单位需要处理的问题。在追回款项前,用工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工人工资。
遇到包工头跑路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4、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5、注意维权时效性,及时采取行动
当遭遇工资拖欠时,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行政投诉: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欠薪情况,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工资追讨工作。在投诉过程中,需如实反映用工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司法救济:若调解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通常为一年)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应包括拖欠工资本金及法定利息,同时要准备完整的用工证据链,如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等证明材料,以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3. 保障金申请:可与用工方协商,联合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启用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可从预先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优先支付劳动者报酬。
以上维权途径可单独或合并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救济方式。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存所有书面材料和沟通记录,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