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试用期不到一个月,想辞职,给不给工资?没有签订实习协议呢
在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关系,还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金。这种维权方式具有明显优势:不仅能追讨欠薪,还能获得额外补偿,通常能彻底解决问题。但需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程序相对复杂,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特别提醒:若用工主体为个人而非单位,则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在试用期阶段,你们双方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确实让你处于被动地位。由于缺乏正式合同约定,工作期限和薪酬标准都变得模糊不清。虽然你实际工作了一个半月,对方只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坚持认为支付的薪资已经涵盖整个试用期(按试用期标准计算),他们确实可以拒绝补发剩余半个月的工资。这种解释在法律层面并非完全站不住脚,毕竟没有书面协议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