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后(只签订了三方协议)可以离职吗吗

根据现行就业政策,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正式劳动合同。这份由高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共同签署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作用是规范应届生在求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户籍迁移、人事档案托管等就业配套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三方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性质仍属于就业意向书范畴。毕业生在正式入职前,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解除协议。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建议毕业生在做出辞职决定前,仔细查阅协议条款,必要时可向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咨询相关程序。

关于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种方式:

您可以选择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直接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文件,凭此证明回原毕业院校办理改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执行过程中是否会遇到用人单位的阻碍,这取决于用人单位的配合程度。

第二种方式:

您也可以选择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离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待您入职新单位后,若新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开具调档函;若新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则需要通过其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用于将档案从原单位调出。

(注:原文中"3吗"疑似笔误,故未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