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书不去算违约吗

如果仅仅是毕业时学校发放的就业意向书,而非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约束力。毕业生可以不必理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任何要求。倘若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毕业生完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双方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完成用工备案手续,所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如果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完成了用工备案手续,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但决定放弃入职的应对方案

1. 就业协议解约处理方式

(1)若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决定放弃入职,当事人可申请办理协议解除手续,但需注意需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2)在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前,协议双方均享有反悔权。若未对任何一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则无需支付违约金赔偿。

2.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情形有明确规定,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法律条文解释。

面对已签署就业协议却改变主意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方案:

1. 履行报到程序后申请离职

建议先按协议约定到用人单位报到,完成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根据现行《民法典》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权。在正式入职后,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职:

-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30日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2. 协商解除协议

在报到前,可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友好协商,说明个人实际情况,争取达成解除协议共识。多数正规企业会理解应届毕业生的职业选择。

3. 违约责任考量

需注意就业协议可能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建议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必要时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

4. 档案及社保衔接

离职后需及时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注:具体操作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