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辞退员工怎么办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企业采取降薪手段变相裁员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N代表工作年限)。具体补偿金额需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建议劳动者保留相关薪资证明和工作记录作为依据。
2. 申请劳动仲裁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法定补偿,劳动者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降薪通知等证据材料。
3. 提起民事诉讼
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阶段建议聘请专业劳动法律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 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 维权过程中遵守法定时限
- 可向当地工会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 保持理性维权态度,避免过激行为
当企业以调岗为名行变相裁员之实时,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维权途径如下:
1. 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赔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后,企业仍强行调岗,则构成违法用工行为。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注:此处可补充说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月工资"的界定标准)